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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国家广告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促进福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发展措施》正式印发,围绕招商引资、运营升级、平台建设、对台合作及公共服务等维度,推出19条务实举措,全面赋能福建本土广告产业集聚发展。作为全国仅有的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之一,福州园区正加速打造东南沿海广告创意新高地。

在激励园区运营商推动企业创新方面,政策明确:园区内广告及相关产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每较上年增长5000万元,即给予运营商10万元奖励,单一年度累计最高可达100万元。该机制紧扣福州广告产业增长实际,强化以实效为导向的正向激励。

为壮大园区主体规模,政策同步设立“数量+质量”双轨奖励:当园区广告及关联企业占比达入驻企业总数70%时,奖励运营商10万元;此后每新增一家年营收超1000万元的广告企业,再奖10万元,封顶100万元。此举有力引导福州园区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跃升。

聚焦发展能级提升,政策还设定了三项差异化激励——对广告业务增速高于全市规上广告营收增幅的园区,基础奖励10万元,每高出10个百分点加奖10万元,上限50万元;对地方贡献增速领先全市广告业平均水平的,同样按此标准兑现奖励;此外,成功引进国家级、省级广告类行业组织并持续落地满3年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

在夯实发展支撑方面,福州鼓励运营商加快公共服务平台迭代升级。经提前报备并获主管部门批准的公益性、公共性建设项目,可按实际投入的30%申领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同时,对通过租金减免方式吸引优质广告企业入驻的运营商,按已减免金额的50%予以反向补贴,切实降低福州园区运营成本。

(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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