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业主须知:房屋安全责任落地,“谁所有谁负责”成刚性约束
2026年6月16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开信,重申自2025年7月起施行的《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核心要求。鼓楼区陈先生因出租房擅自拆除承重墙被邻居举报,面临5万元罚款——这一发生在福州本地的真实案例,正促使越来越多住宅业主重新审视自身在房屋安全中的法定角色与义务。
责任主体明确:产权人即第一责任人
条例以“谁所有谁负责”为基本原则,明确房屋所有权人是使用安全的首要责任主体。即便房屋已出租,房东仍须对整栋建筑的结构安全承担最终责任。租户装修导致的安全隐患,追责对象仍是产权人。这一规定在福建全省范围内统一适用,在福州尤为强调执行刚性。
六大行为红线:福州已查处超300起违规装修
住建部门划出六类严禁触碰的安全底线:一是拆改承重墙、梁、柱、楼板等主体结构;二是擅自加层、搭盖、开挖地下室;三是超设计荷载堆放物品;四是堵塞疏散通道或消防设施;五是未采取防护措施影响相邻房屋安全;六是未按规范开展白蚁防治及日常维护。台江区某小区曾因一户违规装修致整栋楼墙体开裂,涉事业主不仅被责令复原,还需向邻里赔偿损失——“邻里安全”由此成为福州基层治理新焦点。
安全鉴定强制化:福州12万套老旧住宅纳入监管清单

以下三类情形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出现明显倾斜或结构性裂缝;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继续使用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使用年限超三分之二且存在安全隐患的。相较以往省级办法,此次标准更量化、更具操作性。
据福州住建部门统计,全市房龄超30年的老旧住宅约12万套,其中近四成尚未完成首次安全鉴定。物业企业须立即通知相关业主启动鉴定程序;逾期不配合者,将被纳入福州市住房领域信用黑名单,并处1万至10万元罚款。
危房分类处置:D级危房严禁出租经营
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须严格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级标准分类处置。被判定为“停止使用”的危房,须立即清退人员、设置警示标识,并严禁用于出租、民宿、餐饮等任何经营活动。厦门思明区曾发生D级危房违规改作民宿致墙体坍塌伤人事件,房东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福州,拒不整改者将面临政府代为处置,全部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处罚金额全公开:最高罚10万元并追究刑责

本次公开信首次实现违规行为“明码标价”式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或应急处置的,罚款1万—3万元;擅自拆改承重结构或超负荷使用,罚款5万—10万元;建筑幕墙超期未鉴定的,罚款1万—5万元;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的,罚款1万—10万元。其中,拆改承重结构属最严重情形,顶格处罚10万元,并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2025年条例实施以来,福建省已有7人因房屋安全重大违规被刑事拘留,福州亦有多个典型案例进入司法程序。
福州业主实操指南:从报备到自查的全流程提醒
面向福州约200万套住宅业主,政策落地带来三项关键变化:一是装修前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报备,并留存原始结构图纸;二是出租期间须定期核查租户是否存在违规改造行为;三是房龄满20年的住宅,建议主动申请首次安全鉴定。
政策最大转变在于责任归位——房屋安全不再是“政府兜底”,而是“产权人担责”。福州本地业主应养成年度自查习惯:每年至少花半小时检查承重墙、阳台、屋顶是否存在新增裂缝,拍照存档备查。细微之处,恰是规避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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