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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养老迎来国家级顶层设计:福州等地将率先探索“不离乡不离土”服务模式

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份由国家层面统筹制定、聚焦农村养老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及全国多地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福州长乐、闽侯等地已建成一批村级幸福院和互助养老试点,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但整体来看,设施覆盖率低、专业力量薄弱、可持续运营难等问题仍较突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

此次出台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对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路径机制与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旨在协同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夯实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根基,也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情农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关键支撑。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特别强调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考虑到我国老龄化呈现“速度快、基数大、城乡倒置”特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3.81%,高出城镇7.99个百分点——这一结构性差异,在福建山区县如南平、三明等地表现尤为明显。

推进互助养老

摘要:国家出台首份农村养老专项指导意见,聚焦补齐服务短板,支持包括福州在内的地区探索就地就近养老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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