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特病提取更灵活,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再提升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7日发布《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此次调整聚焦便民惠民,重点优化特殊疾病提取规则、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限额,并拓展异地贷款适用范围,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福州本地居民的保障能力。
在提取政策方面,《通知》取消“同一套住房”须同时满足购房与还贷提取条件的限制。福州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从双方名下任一自有住房中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操作更自主、流程更简化。
针对因患省医保目录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形,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以近三年实际发生的、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为限,覆盖范围延伸至职工子女及父母,体现对福州家庭全生命周期的支持。
死亡提取手续同步优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申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文书,可直接将账户余额转入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为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福州明确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可达100万元,单职工为70万元;三孩家庭再增4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达120万元,单职工为90万元,充分契合福州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实际需求。
福州还将启动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当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90%(含)时,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可申请“商转公”,具体细则由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另行制定并公布。
省内异地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在个贷率达标前提下,福建省内(不含福州市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户籍限制,有力促进福州都市圈人才安居与职住融合。
“新政策立足福州实际,兼顾公平与精准,既扩大制度覆盖面,又强化对多孩家庭、重疾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定向支持。”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助力福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市民购房与还贷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中,多子女家庭成为政策倾斜核心对象。福州本地二孩、三孩家庭最高可获120万元贷款支持,叠加提取条件放宽,显著提升刚需购房者的资金周转能力。(记者 赖志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