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电动车停放充电“15+10”治理清单,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记者从福州市安委办、消安委办获悉,为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福州正式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聚焦福州本地住宅小区、老旧社区及高层建筑集中区域的突出隐患,明确15项禁止性行为与10类针对性治理举措,并同步启动为期九个月(即日起至2024年底)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福州鼓楼区凤凰池新村,楼道内电动车随意停放现象仍存;台江区万融花园则存在多处“飞线充电”情况——这些典型问题,正成为本轮福州专项整治的重点攻坚对象。市消防救援支队供图
福州消防检查人员深入仓山区世纪金源临湖苑、晋安区大景城、莲宅新村等代表性小区开展实地排查,重点整治住宅楼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地下汽车位等区域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现场督促整改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红线”划清——福州明确三大类禁令
该清单立足福州实际,系统梳理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管理单位、集中场所建设方三方责任边界,以刚性条款规范日常行为:
(一)使用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在建筑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2. 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3. 违反用电规范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
(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管理单位须履行主体责任:
4. 未依规对停放充电场所实施日常维护与动态管理;
5. 未建立集中停放点车辆信息登记台账;
6. 未开展常态化巡查、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
7. 对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
8. 未在禁停禁充区域设置醒目警示标识,也未采取物理隔离等有效防入户措施。
(三)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须符合福州地方技术标准:
9. 室外集中场所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周边建筑、疏散通道等保持不少于6米间距;
10. 因场地受限确需设于建筑内部的,仅限地面一层、半地下层或地下一层,且须通过实体墙、防火门实现可靠分隔;
11. 架空层若直通公共门厅、电梯厅、楼梯间或天井,一律禁止设置充电设施;
12. 单个防火分区面积及停放数量须合规,车位按组划分(每组≤20米),组间设隔墙;单个车位不小于2.2米×0.8米,严禁超量停放;
13. 未配置自动喷淋、火灾报警及防排烟系统的场所,不得投入使用;
14. 充电线路与照明线路须独立敷设并穿管保护,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安装于易燃可燃物表面,禁止使用大功率灯具及私拉电线;
15.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还须严格执行《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等福州本地技术规范。
福州严查电动车违法充电:首违教育,再犯重罚,多次违法或限行
依据清单,福州对违法行为实行分级处置:首次违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乡镇(街道)“先教育、后搬离”;拒不改正或再次违规的,经营性主体将被处以1000—5000元罚款,非经营性个人罚款100—500元。管理单位未履职导致室内违规充电的,处500—2000元罚款。
因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10—15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屡查屡犯车辆,福州消防与交警部门正探索联合推行“红标限行”机制,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重点路段及夜间高峰时段实施精准管控。
福州消防提醒市民: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可向物业、社区或拨打“12345”热线举报。安全无小事,共建平安福州需人人参与。
数据警示:全国2023年电动自行车火灾达2.1万起,同比上升17.4%;其中80%发生于充电过程,超半数集中在夜间;90%致死致伤事故发生在门厅、过道及楼梯间——这些风险点,在福州老旧小区尤为突出。
福州消防特别提示:切勿使用非原厂或劣质充电器;避免混用不同容量电池;警惕高分子材料坐垫、围挡带来的快速燃烧与有毒烟气风险。请牢记“四不要”:不要长时间充电;不要擅自改装电池或电路;不要购买非标、超标车辆;不要在楼道、室内及架空层充电,严禁“飞线”。
(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林巧玲/文 记者 石美祥/摄)
福州专项整治电动车充电乱象
近期,福州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组织多支联合检查组赴全市四城区重点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步推进媒体曝光、顶格处罚、警示教育等组合措施,全力守护榕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