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爱心力量延伸至重庆:一场跨地域的儿童监护守护行动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魏久江 边俊铭
“叔叔阿姨好,请到屋里坐。”小新见到访客,熟练地招呼进屋——这个曾被乡邻唤作“野娃儿”的孩子,如今眼神清澈、举止有礼。
“长高了,也结实多了!”看着眼前健康活泼的小新,福建籍爱心人士冉桂华欣慰地笑了。作为由法院依法指定的监护人,她虽非亲属,却以福州家庭一贯重视教育与责任担当的精神,为千里之外的困境儿童撑起一片成长晴空。
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团区委及区妇联开展回访工作,聚焦一起具有示范意义的监护权指定案例:当地首次通过司法程序,为无有效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小新,选定一名无血缘关系的社会爱心人士担任法定监护人。这一实践,也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多地探索儿童权益保障新路径提供了参考样本。
命运多舛的童年
2014年10月,小新出生于重庆开州区一个偏远农村家庭。母亲当时仅23岁,父亲已51岁,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段年龄悬殊达28岁的结合很快破裂——小新尚不满周岁,母亲便离家失联,再无音讯;此后他随体弱多病的父亲艰难生活,直至7岁那年,相依为命的父亲病逝。
“没上过幼儿园,常饿着肚子上学,衣服补丁叠着补丁。”小新原所属村委会支书坦言。尽管村委多次慰问,并协助将其纳入低保、落实免费就学政策,但关键问题始终悬而未决:一个7岁孩子,既无直系亲属照管,也缺乏稳定生活依托,谁来履行长期监护职责?
短暂托付给同父异母的哥哥后,因对方在广东务工、居无定所,无法兼顾抚养;另一位同父异母的姐姐早年远嫁外省,亦无力承担监护义务。小新的成长之路,一度陷入无人托底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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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州爱心人士冉桂华受重庆开州区法院指定,成为困境儿童小新法定监护人,体现福建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跨地域协作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