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城入选国家级消费创新试点:福州、厦门、泉州获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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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50个城市的消费创新试点。在此次遴选中,福建省表现突出,福州、厦门、泉州三市全部入围,成为东南沿海地区试点布局的重要支点。
根据政策安排,中央财政将分档给予试点城市两年期资金支持:超大特大城市每市4亿元,大城市每市3亿元,其他城市每市2亿元。作为省会城市及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福州在本次试点中承担着引领全省消费升级、辐射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的关键任务。

试点资金重点聚焦三大方向:一是构建首发经济支撑体系。支持福州建设区域性首发中心,打造鼓楼三坊七巷、台江上下杭等首发经济集聚区;鼓励国内外头部品牌在榕设立首店、旗舰店及概念店,并常态化举办新品首发、时尚首秀、文化首展等活动。
二是推动“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依托福州滨海新城、东街口商圈、烟台山历史风貌区等载体,培育集商业运营、文旅体验、体育休闲、健康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消费场景;同步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建设,强化福州作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示范效应。

三是深化IP赋能与品牌焕新。支持福州联动朱子文化、船政文化、寿山石雕等本土IP资源,联合国潮动漫、影视内容及老字号企业开发主题空间与沉浸式消费载体;鼓励片仔癀、福耀、安踏等闽系品牌升级旗舰店,孵化具有福建辨识度的新消费领军企业。
目前,福州市商务局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泉州、厦门同步启动方案细化工作。福建省商务厅正协同各地市加快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强化重点项目牵引,规范专项资金监管,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州样本”。(记者,尤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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