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新规:精准发放、全程网办、服务下沉
东南网12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为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效能,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与省残联联合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从对象认定、申领流程、动态管理到政策衔接全链条优化,推动两项补贴在福州及全省范围内更公平、更高效、更温暖地落地。
该《办法》立足福建实际,突出“精准”与“便民”双导向。在对象界定上,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面向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三类人群: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为当地低保标准100%至130%的重度残疾人;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福州等地可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将补贴覆盖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则聚焦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者,鼓励各地视情拓展至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
服务方式全面升级。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民政一体化平台,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与“全程网办”。申请不再受限于户籍地乡镇,福州居民可就近在任一街道窗口提交材料,或足不出户在线办理。审批权限同步下放——对已赋权的乡镇(街道),审定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较原流程提速50%。同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结果直接采信,申请人免交重复证明材料。
数据赋能监管更精细。县级民政、残联及乡镇(街道)须每月开展一次补贴信息比对;省市两级则定期组织跨部门动态复核,确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政策衔接亦进一步厘清,明确两项补贴与孤儿基本生活费、特困供养金、养老补贴及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补助之间的适用边界,避免重复享受或漏保错保。
主动服务机制同步强化。福州等地民政部门在残疾人新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范围时,残联在核发残疾人证时,均须同步送达政策告知书并发送短信提醒;对残疾人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及时提示换证;乡镇(街道)推行“一站式”主动审批,在确认其符合资格后,经本人同意即可直接启动补贴申领程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据悉,此次修订系响应民政部、财政部与中国残联最新部署,旨在全面提升我省残疾人福利制度规范化、数字化、人性化水平,切实增强福州及全省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