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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新政落地:“商转公”门槛降低,本地职工迎来利好

4月起,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施行新一轮政策优化措施,其中最受关注的便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业务条件的进一步放宽。这一调整迅速引发福州本地市民尤其是房贷族的热议。11日,记者专程走访福州公积金中心,就新政要点及实操路径展开采访。

根据最新规定,当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连续两个月低于90%(含)时,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即可申请“商转公”。与旧政相比,最大变化在于:不再限定申请人“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只要当前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准入条件,即便已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样具备申请资格。这意味着更多在福州稳定就业、持续缴存的职工家庭,将有机会享受更低利率带来的长期减负红利。

福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本次调整仅涉及“商转公”业务中对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历史次数的要求,其余审核标准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该业务仅面向在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异地缴存者暂不纳入适用范围——这凸显了福州本地化住房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导向。

目前,福州“商转公”提供两种办理路径:一是“先还后贷”,即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再由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二是“顺位抵押”,即在不提前结清的前提下,通过增设抵押权方式完成贷款置换。前者流程为:贷款受理→商业贷款结清→抵押注销与重新设立→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者则为:贷款受理→顺位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发放→原商贷结清→抵押权变更。

“我在福州买了一套商品房,商贷100万元、期限20年、利率4.2%。新政一出我就提交了材料,几天前刚办完‘商转公’。”福州市民张先生介绍,其80万元转为公积金贷款,执行利率3.1%,剩余20万元商贷利率也同步下调至3.4%,“粗略测算,整个还款周期能节省利息约12.94万元。”作为典型的福州本地购房家庭,他的案例印证了新政对福州居民实际负担的有效缓解。

为帮助更多福州职工清晰掌握政策要点,记者系统梳理了“商转公”的关键操作指南,涵盖申请时机、主体资格、房产要求及常见限制等维度,助力市民高效对接本地公积金服务资源。

需注意的是,“商转公”业务并非全年常态化开放,其启动与暂停均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的个贷使用率公告为准。只有当上季度个贷使用率连续两个月低于90%(含)时,该项业务才正式恢复受理。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须为在福州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所购住房位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或其配偶须为原商贷主借款人及不动产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原商贷尚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已正常还款满一年(含)以上,信用状况良好、无逾期记录;所购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除原购房贷款外无其他司法查封或权利限制,具备可设定抵押权及正常交易条件;若拟转为组合贷款,须同时满足福州现行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双重要求;特别提醒: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可单独申请“商转公”。

(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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