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能源产业加速升级,退役设备循环利用迎来政策新契机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记者刘志强)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风电与光伏设备正步入集中退役期。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披露,截至2023年,全国已投运的早期风电机组及晶硅光伏组件中,相当一部分将在未来5—10年内达到设计寿命终点。这一趋势在福州、宁德等福建沿海新能源重点布局区域尤为明显——当地海上风电项目加速落地,分布式光伏在工业园区与乡村广泛铺开,退役管理压力同步上升。
为系统应对这一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正式出台《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立足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首次对退役新能源设备的绿色设计、责任界定、回收体系、再生利用、再制造及无害化处置作出统筹部署,为包括福建在内的新能源大省提供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退役风电设备单机重量常超百吨,材料构成复杂;而退役光伏组件则富含银、硅、铜及高纯度玻璃等可再生资源。科学循环利用不仅可大幅减少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和废玻璃等资源浪费,更能有效规避非正规焚烧、填埋带来的土壤污染与土地占用风险。目前,福建部分龙头企业已在宁德、漳州等地开展风机叶片热解试验与光伏组件贵金属提取中试,但整体仍处于探索初期:专业回收企业数量有限,跨区域协同机制尚未建立,退役责任边界有待厘清。
《指导意见》按“分步推进、分类施策”原则,设定2025年与2030年两阶段目标,在责任机制、标准建设、技术攻关和产业培育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六大重点任务紧密衔接福建实际:
一是强化绿色设计源头管控。推动制造企业将轻量化、模块化、易拆解、易运输、易回收等要素嵌入产品开发全流程,助力福州高新区、厦门火炬园等制造业集聚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样板。
二是压实退役主体责任。明确集中式风电场与光伏电站运营方须依法承担设备退役后处理义务,并将循环利用成效纳入风电场技改升级审批前置条件。
三是构建分级回收网络。支持省内光伏设备制造商依托现有售后体系,建设覆盖福州、泉州、莆田的分布式光伏组件回收节点;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一站式”上门评估、拆卸与转运服务;引导海上风电项目拆除作业向就近港口或产业园区集中拆解。
四是提升再生利用水平。支持再生资源企业联合高校科研力量,在福建开展退役风机主轴、齿轮箱及光伏边框铝材的精细化分选与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
五是有序拓展再制造应用。优先推动风电变桨轴承、双馈发电机及光伏逆变器等高可靠性部件的再制造认证与示范应用,探索在闽东北新能源运维基地试点再制造件装机验证。
六是严控环境风险底线。加强从拆解、运输到再生加工全过程监管,尤其针对福建多雨湿润气候下退役组件暂存环节,强化防渗漏与防扬尘措施落实。
《人民日报》(2023年08月18日 12版)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0818/c1004-400588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