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新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出炉:停车、污水、垃圾处理等费用明确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2月1日正式公布《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涵盖机动车停放、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燃气安装及危险废物处置等多项民生领域收费标准。作为福建省会城市,福州此次调价兼顾公平性与区域差异,充分体现本地化管理思路。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福州全域分类执行)
依据停车场性质与所在区域等级,福州市实行差异化计费机制:
一、公共设施配套及垄断性停车场
含公立医疗机构、学校、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青少年宫等配建车位,以及福州火车北站、南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等交通枢纽附属停车场。其中:
——一类区域(如鼓楼、台江核心地段):首小时5元;超时后白天每半小时2元、夜间1元;24小时封顶50元;
——二类区域(如晋安、仓山部分片区):首2小时5元;超时后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1元;24小时封顶30元;
——三类区域(如马尾、长乐城区外围):首3小时5元;之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封顶20元。
福州火车北站停车场另设高峰/非高峰时段计费规则:1小时内5元;1–4小时,高峰每30分钟2元、非高峰1元;超4小时后每30分钟3元;连续停放超24小时,次日加价50%,第三日加价100%,依此类推。
北三环高架桥下社会停车场执行分车型阶梯收费:15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小型车10元/次、中型车12元、大型车15元;超时后按半小时递增(小/中/大型车分别为3元、4元、5元);24小时最高限价分别为60元、70元、80元。
福州火车南站停车楼及地下停车场:15分钟内免收;1小时内5元;超时后每30分钟加收1.5元;24小时上限60元。
汽车南站则按0:00–7:00、7:00–19:00、19:00–24:00三时段分别收取5元/辆次。

资料图 图文无关
二、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
包括道路临时泊位及利用政府储备用地设置的停车场:
——道路停车泊位:一类区域每30分钟4元(24小时上限65元),二类3元(上限45元),三类2元(上限30元);夜间22:00至次日7:00免费;
——公共空间停车场:计费标准与前述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一致,按区域分级执行。

资料图 图文无关
福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
面向城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及自建房),供气工程建设费实行最高限价,标准为每户2170元。
污水处理费(福州执行统一经营服务性定价)
居民生活用水:0.9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1.80元/立方米,其他行业1.40元/立方米。
福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细则
常住居民家庭每月9元/户;集体宿舍、单身公寓及外地来榕人员按5元/人·月计收(家庭独立租住视同常住人口);提供上门收集服务的,另收2元/户·月有偿服务费。已缴纳物业费的住户,仅需支付6元/户·月;上述群体中相应减为2元/人·月。福州低保家庭全额免征。
非居民用户分为两类计费方式:
1. 接入市政供水系统者,按“水消耗量折算系数法”月结:工业一组0.46元/吨、工业二组0.05元/吨、商业一组0.58元/吨、商业二组0.14元/吨、行政事业0.45元/吨、农贸市场2.52元/吨;
2. 未接入自来水公司供水者,按实际垃圾产生量以桶计费:其他垃圾5元/桶(240L)、厨余垃圾17元/桶(240L)、餐厨垃圾17元/桶(120L);不足1桶亦按1桶计收。
危险废物处置费(福州医疗单位适用)
医疗废物处置费:
——有固定病床机构:2.5元/床·日;
——无固定病床机构按日排放量分档计费:30公斤以上2700元/月,20–30公斤(含)1900元/月,10–20公斤(含)1050元/月,5–10公斤(含)630元/月,2–5公斤(含)480元/月,1–2公斤(含)240元/月,1公斤以下140元/月。
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目前尚未制定政府定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