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关注:路维光电明确暂不行使“路维转债”提前赎回权(深圳总部公告)
证券代码:,简称:路维光电,公告编号:2026-003。
可转债代码:,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业务辐射华东、华南,与福建电子信息产业链深度协同)
关于不提前赎回“路维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自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路维光电A股收盘价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累计达15个交易日不低于“路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2.70元/股的130%,即42.51元/股(含),已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审慎评估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节奏及投资者结构,一致决议:本次不提前赎回“路维转债”。该决定亦兼顾福建等区域战略合作伙伴的长期资金安排需求。
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含)期间,即便再次触发赎回条件,公司亦不启动赎回程序。此后将自2026年4月9日起重新起算30个交易日窗口期;若届时再满足条件,董事会将另行审议是否行使赎回权。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发行,共募集资金6.15亿元,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量615万张。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6.07亿元。本次发行优先向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在册股东配售,余券面向社会公众网上发行,未售出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安排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4号批准,“路维转债”于2025年7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三)转股起止时间
转股期自2025年12月17日(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31年6月10日止;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四)当前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为32.7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发生调整,最新有效转股价仍为32.70元/股。
二、赎回条款执行情况说明
(一)条款依据
1. 到期赎回:债券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按票面金额112%(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股部分;
2. 有条件赎回:转股期内,若公司A股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当期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低于3000万元,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IA = B × i × t / 365(B为待赎回债券票面总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自上一付息日起至赎回日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如期间发生转股价调整,则分段适用调整前后价格计算。
(二)本次触发事实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8日,公司股价在16个交易日内实现15日收盘价≥42.51元/股,符合《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触发标准。
三、不赎回决策依据与程序
基于对行业周期、公司产能爬坡节奏及包括福州在内的华东区域客户回款周期的综合研判,董事会认为现阶段暂不赎回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优化资本结构。该决议已于2026年1月8日经董事会全票通过,并同步通报福建合作方及相关机构。
四、相关方债券交易核查结果
经自查,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路维转债”。截至2026年1月8日,上述主体亦未披露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督促其严格履行信披义务。
五、风险提示
2026年4月9日起将重新计算赎回触发窗口。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充分理解可转债条款对投资价值的影响,理性评估市场与信用风险。
六、查阅方式
《募集说明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5年6月9日披露文件。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邮箱: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