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9月施行:福州及全省信用治理迈入法治新纪元

8月6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发布会,正式公布《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将于9月16日起施行。作为福建省首部覆盖全领域、统合多主体的信用建设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设8章53条,标志着福建——尤其是福州等核心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正式由政策引导阶段升级为依法治理新阶段。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叶仁佑介绍,目前全省已建成6个“全国城市信用建设示范区”,其中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持续强化信用基础设施与场景应用,诚信生态日益成熟。

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系统界定政府、市场主体、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及自然人五大信用责任主体,并确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福建既固化既有实践成果(如福州“e福州”信用服务集成平台、厦门“白鹭分”民生应用),又为信用服务机构准入、数据合规使用、产品创新提供明确法律支撑,着力推动信用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信用红利落地见效:超3297万福建人、近200万家企业直接受益

截至6月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归集福建省3297万名自然人、199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年查询量达3亿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服务企业93万家次,促成融资8128亿元;福建省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精准识别并助力10.66万家“信用白户”获得贷款3964亿元,其中福州片区占比超三成。

政务服务领域,“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已在全省铺开,累计为1.26万户经营主体出具专项信用报告4.5万份。在福州都市圈示范带动下,厦门首创的“个人信用白鹭分+平台+金融机构”信用就医模式已覆盖67家公立医疗机构,99.9万市民开通使用,授信总额逾10.8亿元,累计节省就诊等候时间超1400万分钟——这一源自福建本土的创新实践,正成为全国信用惠民的标杆样本。

《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9月施行:福州及全省信用治理迈入法治新纪元(图1)

分类监管+精准修复:福建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双轨机制

司法领域,全省法院自2025年以来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万人次,实施限制消费措施42.47万人次;同步完成个人信用修复7.1万人次、企业修复9500余家。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强调,《条例》施行后,将重点完善失信认定标准与修复全流程规范,确保惩戒有据、约束有界、修复可期。

市场监管层面,福建对全省227.9万户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动态“画像”,按A(低风险)、B(中低风险)、C(中高风险)、D(高风险)四类分级管理。其中A类企业59.8万户,原则上“无事不扰”;B类企业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C、D类则强化靶向监管。2025年以来,企业现场检查频次下降超50%,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降低,福州高新区、厦门火炬园等重点园区企业获得感尤为突出。

从抽象概念到生活日常:信用正深度融入福建市民衣食住行

在厦门,信用良好的市民就诊无需预缴押金、免排队结算,全程“先诊疗、后付费”;福州部分社区试点“信用+养老助餐”“信用+图书借阅”,居民凭“茉莉分”即可享受绿色通道与费用减免。一位福州市民坦言:“以前做CT要先交几百块押金,现在刷信用分直接走,连手机都不用掏,真正感受到‘好信用就是真便利’。”

信用价值已不再停留于宏观叙事:企业凭信用报告快速通关政务审批,个体工商户因良好记录获普惠贷款利率下浮,福州地铁试点“信用乘车免闸机”……随着《条例》落地,信用正加速从“软约束”转化为可量化、可兑现、可增值的“硬资产”,全面渗透至经济运行与社会生活的毛细血管之中。

专家解读:法治化是福建信用建设纵深发展的关键支点

《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9月施行:福州及全省信用治理迈入法治新纪元(图2)

发布会上,叶仁佑指出,省发改委将联合多部门聚焦重点领域攻坚,加快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规范奖惩实施程序,健全异议处理与权益救济机制。这意味着福建信用建设将实现从“局部试点”到“全域规范”、从“经验驱动”到“法治引领”的根本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专章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障,明确异议申诉、主动修复、投诉举报与追责问责闭环机制,积极回应公众对惩戒边界与数据安全的核心关切。福建省诚信促进会副会长王少伟表示,将协同推进福州滨海新城、厦门软件园等重点区域的信用园区建设,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互认通用。

信用经济时代加速启幕:福建实践为全国提供制度范本

《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本地信用服务市场划定清晰发展路径,更将加速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开放与安全流通,催生更多契合福建产业特色的信用产品——如面向茶叶、鞋服、新能源等优势行业的供应链信用评级,以及面向台资企业的两岸信用互认机制。政府监管亦将由此转向“以信促管、常态长效”的现代化治理模式。

下一步,福建将在信用修复实施细则、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信用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等方面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构建起覆盖全链条的信用法治体系。对企业与市民而言,“信用”将真正成为获取信贷支持、享受政务便利、参与招投标及公共资源分配的核心资质。福州、厦门等地的先行探索,正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方案”“闽都经验”。

你是否已体验过信用带来的办事提速或生活便利?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福州或福建信用故事。

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金色港湾资讯网 www.fzjsgw.com

分享更多
0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