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关注:八部门出台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新规,5月1日起施行
中新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 王恩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明确要求所有招投标相关政策在正式出台前必须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该举措旨在破除隐性地方保护与所有制歧视——对福建尤其是福州本地民营企业和中小建筑企业而言,意味着参与省内乃至跨区域项目投标将更趋公平透明。
作为中国首个聚焦招投标领域的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规章,《规则》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福州作为福建省会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永久举办地,正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此次新规落地将进一步强化本地市场治理效能。
尽管近年来全国持续清理招投标壁垒,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设置歧视性信用评分、定标时倾向本地注册企业或国有背景单位等现象。不少福州中小企业反映,“投得进、中不了”“流程合规却难获实质机会”等问题尚未根本缓解。
《规则》坚持源头管控原则,明确规定:凡涉及招投标的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经审查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一律不予通过。此举为福建企业特别是福州民营施工、设计、咨询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围绕实践中高频出现的干预自主权、滥用信用评价、违规收取保证金等七大类问题,《规则》细化提出40余项审查要点,覆盖政策制定全链条,切实打通影响公平准入的堵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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