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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饮品加冰乱象引关注:中消协联合行业协会发起“破冰行动”

8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发布倡议,联合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启动“破冰行动”,强调饮品加冰必须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前提。这一倡议在福建本地餐饮消费市场引发广泛讨论,福州多家连锁茶饮门店已开始自查冰量标注与点单选项设置。

据实地调研显示,在北京西单、朝阳大悦城、国贸及西三旗等商圈,多个主流冷饮品牌存在冰量标准不一、点单界面缺乏温度调节选项等问题。例如,有消费者反映所购饮品中冰块体积占比高达三分之二,严重影响口感;更有门店仅提供“冰”一种温度选择,对“去冰”需求直接拒绝——类似情况在福州东街口、万象城等热门商圈亦有消费者反馈。

调查还发现,同一品牌不同门店对“正常冰”的执行差异显著:有的使用大块方冰,有的则采用薄片或中空冰粒,导致单纯依靠冰块数量难以准确评估实际含冰量。这种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不仅削弱消费体验,也在无形中模糊了商品计价与交付的合理边界。

为此,中消协与中商企管协提出三项核心倡导:

一、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经营者须主动披露与消费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福州部分新式茶饮店已在小程序点单页增设“冰量偏好弹窗”,并同步在门店海报中注明“可按需调整冰量”,值得推广。

二、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保法》第九条明确赋予消费者自由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建议餐饮单位在点餐系统中标配“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四级选项,或支持文字备注;条件允许时,还可将饮品与冰分装,由顾客自行调配——此举已在福州数家本土品牌试点落地。

三、严格落实公平交易权。《消保法》第十条要求经营者诚信履约。消费者购买的是饮品本身,而非冰块。福州鼓楼区、台江区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已约谈辖区重点茶饮企业,督促其在菜单、电子屏及外包装上清晰标示“冰量可选”提示,并对质疑及时回应。

(中新财经)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3/08-23/100657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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