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聚焦法治建设新路径:《福建省立法条例》修正案进入一审程序
东南网9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9月20日,备受关注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作为福建法治建设的关键一环,此次修法立足福州、辐射全省,旨在以制度优化回应新时代地方立法实践需求,切实提升立法质效,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
本次修订严格对标最新《立法法》,系统完善立法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在立法目的中新增“提升立法效率”表述,并强调法规制定须突出福建地域特征,内容应清晰、精准、可操作,更好体现福州等设区市在海洋经济、数字治理、生态省建设等方面的实践特色。
程序优化成为修法重点之一。草案明确:凡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须提前组织代表开展研读与专题讨论;同时健全审议表决机制,科学设定审次安排,细化暂不付表决、终止审议等情形,并首次厘清法规解释的提案主体,同步强化法规公布时效要求——这些调整均在福州多年立法协同实践中汲取了重要经验。
草案还吸收近年来福建基层立法创新成果,将区域协同立法、“小切口”精准立法写入条例,进一步明晰基层立法联系点(如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联系点)、省级立法基地及咨询专家库的功能定位,推动形成覆盖省市县、贯通产学研的立体化立法工作格局。
此外,修正案赋予省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大会通过法规进行必要补充与修改的权限,并就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适用情形、启动条件和处理流程作出更具体规定,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与实效性。
摘要: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聚焦提升立法质效、强化地方特色、优化程序机制,助力福州及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SEO关键词:福建立法条例,福州法治建设,福建省人大,地方立法程序,区域协同立法 SEO描述:福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在福州推进一审,涵盖立法效率提升、程序优化、区域协同立法等内容,是福建及福州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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