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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内河治理迈入法治新阶段:《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8月15日,《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施行。当天上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福州白马河榕树广场举办专题普法活动,吸引众多市民驻足参与。65岁的退休教师张老伯指着展板上治理前后的对比照片感慨:“过去窗户都不敢开,如今沿河散步成了 daily routine——这变化,就在我们福州人身边。”

福州内河治理迈入法治新阶段:《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图1)

从“办法”到“条例”:福州内河管理全面升级

名称仅两字之差,内涵却实现质的跃升。《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标志着福州内河治理由行政性“办法”转向地方性“条例”,正式纳入法治化、系统化轨道。条例明确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水利、文旅五部门职责边界,固化河长制运行机制;对违法排污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为福建省内河管理首次设立刚性罚则。

答题赢船票:福州特色普法走进市民生活

活动现场设置有奖问答区,市民研读法规单行本后随机抽取3题作答,全对即可抽取内河游船票。65岁的陈依伯手持船票笑逐颜开:“学法还能坐船游福州内河,我明天就带老伴去光明港走一走!”当日共送出30张单程船票,将普法宣传与福州水城文旅体验有机融合。

五大机制并举,夯实长效管护根基

新条例聚焦五个关键维度: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厘清跨部门权责;二是严守生态底线,强化水质监测与排污监管;三是统筹生态保护与文旅开发,推动内河水系资源合理利用;四是提升执法刚性,显著提高违法成本;五是构建信用惩戒体系,将严重违法行为依法纳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据市住建局内河办事处介绍,福州已建立水系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例如针对光明港沿线违建问题,城管、公安等部门协同整治。配套实施细则正加紧制定,力争年内出台。

重拳整治非法行为,守护福州内河生态安全

条例对各类违法行为设定清晰罚则:擅自布网捕鱼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捕捞行为,处罚力度更严;未经批准占用内河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经营的,处1万至5万元罚款。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学院张明华教授指出:“地方立法提高违法成本,是生态治理由‘软约束’迈向‘硬支撑’的关键一步。”

智慧水务赋能,打造福州内河治理新范式

福州市水务集团表示,将协同推进实施细则落地与河长制深化落实,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福州计划在重点内河段部署无人机、智能巡检机器人等设备,构建“空—地—水”一体化巡查网络。这一路径与杭州西湖、成都锦江等地智慧治水实践同频共振——如杭州已实现河道异常水质15分钟内自动预警,响应效率较传统模式大幅提升。

法治护航幸福河湖,共建宜居福州水生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条例创新设立信用惩戒制度,兼顾生态修复与文旅提质双重目标,为福州建设“幸福河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选择在施行首日开展广场普法,正是为了让法规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让每一位福州人都成为内河治理的知晓者、参与者与受益者。

随着《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落地见效,福州内河正加速迈向“水清、岸绿、景美、文盛、业兴”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您是否曾在福州内河畔晨练、夜跑,或乘船漫游三捷河、晋安河?对福州内河未来治理,您有哪些期待与建议?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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