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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国家药监局回应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福建老年与视障群体用药将更便捷

人民网北京8月29日讯(记者孙红丽)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加快构建视障人士安全用药无障碍环境”的建议,国家药监局近日在其官网发布正式答复。该建议在福州及全省多地基层医疗机构调研中亦被反复提及,凸显福建老龄化程度加深背景下对药品信息可及性的现实关切。

答复明确指出:在药品说明书上加注盲文,是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保障视障群体用药权益的关键一环。国家药监局将据此开展专项调研,广泛吸纳包括福建药学专家、社区药师及残联代表在内的多方意见,进一步细化盲文标注、语音提示、大字版等无障碍格式的实施标准与监管要求。

福州关注|国家药监局回应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福建老年与视障群体用药将更便捷(图1)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现行药品包装须附带规范标签与说明书,内容涵盖通用名称、成分、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批准文号及产品批号等法定信息。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三十七条更从立法层面提出刚性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须推动药品说明书实现语音、大字、盲文及电子化等多模态无障碍适配。

福州关注|国家药监局回应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福建老年与视障群体用药将更便捷(图2)

为切实解决老年患者“看不清、找不到、看不懂”说明书难题,国家药监局正稳步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试点。试点将优先覆盖包括福州在内的若干重点城市,探索推行“简化版说明书”,突出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等核心信息,字体更大、排版更疏、重点更显。

今年6月28日,《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提出: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同步提供完整版与简化版说明书,并配套语音播报、盲文印刷等服务;要求福建省内各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强化适老助残服务能力建设,执业药师须主动向老年及视障患者口头解读关键用药信息,确保安全、准确、可及。

文章来源:http://health.people.com.cn/n1/2023/0829/c14739-40065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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