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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启动!9月5日截止,本地政策全面覆盖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公告。本次申报面向在榕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5日,为福建籍及来闽发展的青年才俊提供实质性安居支持。

2023-08-19 07:29:11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支撑,福州持续优化人才安居生态。本次申报对象分为五类,覆盖从省级顶尖专家到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全链条人才梯队——

● 第一类:福建省高层次特级人才及A类人才;
● 第二类:福建省B、C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福州市第一层次(D类)人才;
● 第三类:福州市第二层次(E类)人才、全日制博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技人员、高级技师;
● 第四类: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第五类:2020年10月27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F类)人才、中级职称人员、技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大学城人才公寓。资料图

人才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户为单位统一申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就高标准享受一次保障。若人才后续取得更高层次认定(如学历提升、职称晋升或业绩突破),经重新审核后可按新标准调整保障待遇。

位于东二环的福州市人才公寓。资料图 林双伟 摄

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就职于福州市属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区属用人单位,并签订合法有效劳动合同;
● 在福建省或福州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报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已在福州市四城区落户(含家庭户、集体户);
● 家庭在四城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申请前5年内无商品房买卖记录;离异家庭须满2年方可申报。

高新区人才公寓。资料图

特别说明:“市属或四城区区属用人单位”认定标准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须隶属市级或四城区;企业地方贡献须归属福州市级或四城区财政;合伙制等不产生地方贡献的单位,申报人个人纳税须归属福州相应财政层级。劳务派遣人员则要求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均为市属或四城区属单位。

对省高层次特级人才、在福州工作的省市引进生、科级行政挂职博士,用人单位属地及社保缴纳地限制予以豁免,体现福州对高端人才的柔性包容。

滨海新城人才公寓。资料图

申报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类:

(一)线上渠道:登录福州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进入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提交材料;
(二)线下渠道:四城区用人单位申报人向所在区人社局初审窗口提交;市属单位申报人则前往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需注意:符合线下申报条件者,系统将不予受理线上申请,请务必按所属单位层级选择对应通道。

人才住房保障实行“资格证”管理制度。“资格证”有效期两年:线上申报自提交日起算,线下申报自购房完成日起算。持证期间,可向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人才发展集团等机构申领相应支持——

● 购房补贴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常年受理并发放;
● 限价商品住房由市房管局统筹推出、市国有房产中心组织配售;
● 购房贷款贴息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常年受理发放;
● 租赁住房由市房管局不定期配租、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运营;
● 租赁补贴由市人才发展集团常年受理并发放。

具体配租配售安排、申报流程、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可通过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官网,或访问“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人才服务→人才住房保障专区获取权威信息。

转发扩散,让更多扎根福州、建设福建的人才及时知晓政策红利!

(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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