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立法提速:《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完成修订升级
为切实回应福建妇女群体关切,提升法治保障能级,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完成对原《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全面修正,并正式出台全新《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在政治权利、人身与人格权益、文化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财产权益及婚姻家庭权益等六大维度作出系统性细化规定,进一步夯实福州乃至全省妇女权益法治根基。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梳理发现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在制度衔接、执行落地和协同联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省人大社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常委会迅速将条例制定由前期调研项目升级为年度重点审议项目,组织多轮赴福州、宁德、南平等地的实地立法调研,加快推动法规从“纸面”走向“实践”。
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职的生命线。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紧扣福建发展实际,围绕12项重点课题展开深度调研——涵盖数字福建建设、闽江流域水环境治理、茶产业提质增效、山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其中多项议题与福州城市能级提升、闽东北协同发展密切相关。
调研足迹遍及城乡一线:从福州鼓楼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闽侯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到武夷山茶企车间、宁德沿海渔村、三明山区制造工厂;从福州市儿童康复中心、晋安区农村长者食堂,到闽江干流沿岸水质监测断面。各调研组广泛邀请常委会委员、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在真实场景中察实情、听民声、谋实策。
在福州牵头推进的消防条例修订中,调研组特别关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与智能充电设施建设难题,结合福州老旧小区改造与智慧社区建设实践,在法规中明确管理责任与技术标准,切实打通民生安全“最后一米”。
针对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承压、要素成本高、转型升级难等现实瓶颈,调研组指出,“山海差距”在产业层面尤为突出,而福州作为省会和沿海核心城市,更需强化辐射带动功能,通过政策协同、平台共建、人才下沉等方式助力闽西北县域中小企业破局突围。
在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中,福州段作为全流域生态屏障关键节点,调研组实地核查了闽侯白沙、福州城区段及南平延平段水质状况,精准识别出产业布局趋同、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农业面源污染监管薄弱等共性短板,为后续跨区域协同治理提供翔实依据。
与此同时,常委会同步启动经济工作监督制度完善工作,立足福建实际,出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首次以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形式厘清监督边界、优化流程机制,显著提升福州及九市一区人大财经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调研不是终点,而是决策支持的新起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表示,下一步将系统梳理包括妇女权益保障在内的高质量调研成果,优先转化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或代表建议,交由“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持续赋能新时代新福建、新福州建设。
(记者 郑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