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引领福建生态责任落地:全链条治理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
东南网11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张颖)
11月的福州,木棉未谢、榕荫如盖,八闽大地依旧满目青翠。2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并召开动员会。会后,全省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迅速响应,带队深入福州闽江畔、宁德赤溪村、南平武夷山等一线点位开展实地督导,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以“头雁效应”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
从福州城区空气质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十,到全省森林覆盖率连续45年保持全国首位,福建生态优势的背后,是一套层层传导、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机制。其中,“党政同责”不是口号,而是写进考核书、落到乡镇街、嵌入日常工作的硬举措。
福建在全国率先迈出制度性步伐:率先由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生态省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率先组建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更关键的是,将原仅由市长签署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升级为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联合签订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让责任主体从“政府单边”走向“党委政府共担”,在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和闽北山区同步落地生根。
责任体系持续向下延伸——我省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及省直58个部门200余项具体责任清单;纪委、组织、宣传、政法、编办等党委职能部门全部纳入生态责任范畴;职责适用层级首次明确覆盖至乡镇(街道),在福州鼓楼、闽侯等地试点“生态网格员”制度,真正打通责任传导的“最后一公里”,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域联动的生态治理全链条。
为破除“重末端、轻源头”的惯性思维,福建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为遵循,构建起涵盖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八大维度的生态环保指标体系。该体系含26项一级指标、63项二级指标,新增岸线保有率、湿地修复面积、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效等量化要求;单列“公众环境满意度”作为刚性考核项;对沿海福州、莆田与内陆三明、龙岩实行差异化赋分,推动考核从“一刀切”迈向“精准治”。由此,监管重心正由末端处置全面转向全过程闭环管控。
考核动真格,履责才不空转。福建建立常态化监督、全覆盖督察与突出问题专项督办三位一体机制,将督查范围从企业行为拓展至党委政府履职实效。针对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及平潭和3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突出生态保护绩效与农民增收双导向;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干部选拔任用、年度绩效评定、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让“绿色政绩”看得见、可衡量、能追责。
随着机制持续深化,福建生态治理实现四个根本性转变:由“政府主责”向“党政共治”跃升,由“末端清污”向“全程防控”转型,由“聚焦企业”向“督政督企并重”拓展,由“柔性倡导”向“刚性约束”强化。
“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在实处,就是让福州、厦门、漳州等地的市委书记、市长,同时成为所在辖区生态环境的第一守护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已成为全省各级部门共识。近年来,福建以占全国3%的人口、1.3%的土地、2.9%的能源消耗,支撑起4.4%的GDP总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交出了一份“颜值”与“价值”双提升的高质量发展“福建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