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态守护再升级:最高检联合国家林草局构建林草执法与公益诉讼协同新机制
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旨在以法治方式凝聚监管合力,切实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与发展能力——对地处东南生态屏障的福建而言,这一机制尤为关键,将为福州等重点城市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意见》聚焦四大方向:深化协作共识、激活公益诉讼效能、压实依法履职责任、创新常态化协作路径。通过机制化联动,推动林草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有机衔接,助力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也为福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注入新动能。

林草资源是生态安全的根基,其保护发展直接关系美丽中国建设全局。《意见》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林草工作筑牢法治防线。在福州及全省林地覆盖率超60%的现实背景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不仅关乎监管效能提升,更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福建实践的关键一环。
各级检察机关被要求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对损害林草领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对涉及多头监管的复杂案件,强化统筹督促,推动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这一体系化监督思路,已在福州闽江河口湿地、武夷山国家公园等重点区域展开先行探索。

林草主管部门也被赋予更主动的协作角色:既要正确认识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价值与支持功能,也将其视为规范执法、增强公信的重要依托。在福建,多地林草部门已试点与属地检察院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案件会商、整改评估等机制,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意见》还提出拓展协作广度与深度: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定期交换重大政策、执法办案及生态风险研判数据;强化办案协同,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联合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林地侵占、古树名木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并协同组织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法治意识——这些举措已在福州、南平、三明等地启动阶段性落地。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08-15/1006131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