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生保障再升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正式实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作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该标准自发布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福建各地,包括福州在内的设区市正加快对照调整本地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服务精准落地、惠及群众。
《国家标准2023》是继2021年首版发布后的首次全面优化,覆盖80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其中48项作出实质性调整,占比达60%。调整方式涵盖“新增”“提标”“扩面”“规范”和“转责”五大类型,整体框架延续稳定,内容响应现实需求更显务实。
在提标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免、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项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在扩面方面,农村危房改造与特殊群体集中供养的服务对象范围进一步拓宽;新增的“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项目,则填补了妇幼健康领域的一项关键空白。
此外,孕产妇健康管理、生育保险等41项服务的内容描述、执行标准及支出责任进一步统一规范;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等10项服务的牵头单位也完成优化调整,强化跨部门协同效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各地须以《国家标准2023》为基准,及时修订本地区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底线。福建省发改委已部署全省联动机制,福州作为省会城市率先启动基层服务站点能力评估与财政配套测算,重点保障教育、住房、养老、医疗等民生高频事项供给质量与可持续性。
同时强调,对超出国家标准自行增设的服务项目,须严格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事后备案,切实守住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底线。
《人民日报》(2023年08月14日 02版)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0814/c1008-40055641.html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个项目的服务标准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2个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