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视角下的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突围与规范之路
在福州及福建广大县域乡镇,四轮低速电动车正悄然成为短途出行、农产运输与乡村旅游接驳的重要工具。但其身份尴尬——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无法登记上牌,亦不适用强制保险制度,长期处于监管模糊地带。
随着江苏、山东等地陆续出台整治政策,这一“县域刚需型”交通工具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再度引发热议。如何平衡民生需求与道路安全?记者近日走访行业代表与研究机构,探寻规范化发展路径。
市场热度持续攀升
遮风挡雨、购置成本低、充电便捷、适配乡村道路条件——这些特性使四轮低速电动车在福建农村、闽北山区及福州近郊村镇广受青睐。尤其在农产品集散、民宿接驳、老年群体日常通勤等场景中,替代效应显著。
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志培介绍:“我们超八成销量集中在县域及乡镇市场。”该企业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四轮低速电动车产销量榜首;2023年1至4月销量同比激增150.7%。
产业链条已具规模。仅江苏徐州一地,相关从业人员逾1.3万人;全国范围内,形成涵盖200余家整车厂、3万余家配套供应商、10万余家终端网点的完整生态,年产值逼近百亿元。卢勇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县域老龄人口将突破1亿,亟需经济实用、操作简易的代步工具——四轮低速电动车恰逢其时。”
定位之争:是汽车还是升级版电动两轮车?
争议始终伴随行业发展。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上强调: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谓“四轮低速电动车”并无法律定义,实质属机动车范畴。
刘志培则持不同观点:“它核心特征是限速(通常≤70km/h)、限域(主要行驶于非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及乡镇路网),不进入福州城区核心路段,也不上高速与高架。应视作二轮、三轮电动车的自然演进形态,而非传统汽车的简化版。”他建议将其界定为“市场有真实需求、但国家标准尚未落地”的过渡性品类。
事实上,国家标准委早在2016年10月即立项《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标。2018年,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治理路径。卢勇认为:“产业方向契合国家新能源与乡村振兴战略,亟需加快标准出台,避免‘野蛮生长’与‘一刀切’并存。”
安全与发展如何兼顾?
五年来,在技术迭代驱动下,产品已向智能驾控、车身轻量化与电池安全升级。但在福州交警部门看来,缺乏法定身份仍是最大隐忧:“未公告、无牌照、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机制均难落实。”
卢勇对此提出数据质疑:“目前尚无权威统计证实其事故率高于二轮/三轮电动车或微型乘用车。与其简单限制,不如参照福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模式,推行分级路权、分类登记、分段限速。”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建议,可借鉴福建“放管服”改革经验,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沉至设区市一级。“允许福州、泉州等地根据本地路网密度、老龄化程度与交通承载力,制定差异化准入与通行规则,让监管更精准、服务更贴近民生。”
蒋 波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3/08-20/1006412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