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全解析:谁能降?怎么降?能省多少?
福州新闻网9月2日讯(记者 江海)备受福州购房者关注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正式落地。9月1日,福建省分行公布最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成为落实8月31日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通知的关键一步。这一调整将直接影响福州市民每月还款压力与长期利息支出。
2023-09-02 18:43:36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江海
“我的房贷是2019年在福州办的,当时利率5.2%,现在LPR已降到4.2%,到底能不能调?怎么算?”近日,多位福州本地市民通过本报热线提出类似疑问。记者梳理政策要点,并采访福建多家银行专业人士,为榕城居民厘清适用条件、计算逻辑与实操路径。
房贷利率究竟如何重新定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福建省分行明确要求: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新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注意,是“加点幅度”而非“利率绝对值”不得低于下限。
以福州为例:假设市民小李于2019年10月8日在福州购入首套房,彼时执行LPR(4.85%)+35BP,即5.2%;而当时福州市执行的政策下限为LPR+0BP。那么本次调整中,其新利率加点幅度最低可设为0BP,对应2023年8月LPR(4.2%),即最低可降至4.2%。
福州存量房贷利率理论下限一览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的阶段性政策下限标准,结合当前LPR水平(4.2%),福州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理论最低值分四档计算: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发放的贷款,按0.7倍基准利率(4.9%×0.7)计,最低可达3.43%;
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8日发放的贷款,适用LPR基准,最低为4.2%;
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发放的贷款,适用LPR-20BP,最低为4.0%;
2023年1月31日至今发放的贷款,适用LPR-50BP,最低为3.7%。
需说明的是,上述数值为政策允许的理论下限,实际执行仍以各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细则为准。
福州购房者真实受益案例:月供直降超千元,总利息减少超40万元
政策红利在福州已显现明显减负效应。例如,福州董先生2021年购房时执行利率6.1%(LPR+145BP),目前仍维持5.75%高位。若按福州现行政策下限(LPR+0BP)调整,其利率可降至4.2%。以20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商业贷款测算,月供将由14042元降至12331元,每月减少1711元,20年累计少付利息约41万元。
另一类显著受益群体为“事实首套”家庭:如购房时因“认房又认贷”被划为二套,现福州已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且该住房已成为家庭唯一住宅,即可申请按首套利率重定价,原二套利率有望同步下调至4.2%。
哪些福州居民可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福州借款人,均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利率调整申请:
一、贷款发放时即按福州市首套住房政策执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购房时家庭名下无其他住房,但因当时福州执行“认房又认贷”,导致按二套利率放款,现福州已实施“认房不认贷”的;
三、购房时非家庭唯一住房,后经房产交易处置其他住房,使当前所居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福州现行认定标准为“认房不认贷”的。
简言之,只要当前住房符合福州市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无论当初是否按首套办理,均纳入本次调整范围;其中原属二套、现为唯一住房的情形,下调空间更大。
福州居民如何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自9月25日起,凡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约未发放的福州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主动向贷款银行福州分行提出申请。调整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二是申请一笔新贷款置换旧贷(仅用于偿还存量房贷,仍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范畴)。
目前,包括工行福州分行、建行福建省分行在内的多家机构正加紧制定本地化操作细则。据内部消息,央行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客户采取批量统一下调方式,以提升福州地区服务效率与客户体验。
这些贷款不在调整范围内:福州商业公寓、写字楼、商铺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部分
有福州市民咨询:“我在鼓楼区买的40年产权公寓,2019年办的商业贷款,能降吗?”答案是否定的。本次政策仅覆盖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用于居住的首套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商业性质公寓、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此外,使用公积金+商贷组合方式购房的,仅商业贷款部分可申请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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