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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新政六大升级:覆盖贷款认定、装修提取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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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政策优化文件,围绕贷款套数认定、住房装修提取、车库(位)提取、代际互助使用、建造翻建大修提取及规范使用管理六大方向作出系统性调整。该消息由福州新闻网于当日发布,记者李琪、石磊磊报道。

在贷款支持方面,福州进一步放宽首套利率适用条件:凡在福建省内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购入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符合多子女家庭标准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均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同时延续“购房所在县(市)区无房即享首套利率”原则,并将异地缴存职工纳入政策覆盖范围。上述规则适用于2026年2月1日(含)之后完成网签的购房行为。

福州公积金新政六大升级:覆盖贷款认定、装修提取等关键环节(图1)

针对福州本地居民改善居住品质的实际需求,装修提取政策同步升级:缴存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自取得合法购房凭证满6个月起,5年内可一次性申请装修提取,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超144平方米的,按142平方米上限计算;同一家庭仅限一套住房享受一次提取资格。

车库(位)提取流程更趋便民。新政取消原定“网签时间须在2025年9月18日(含)之后”的限制,明确在同一小区购置车库(位)并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的,可在3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切实助力福州家庭完善住房配套功能。

代际互助机制实现跨区域延伸——提取适用范围由原先的“福州市行政区域”拓展至“福建省全域”,且新增配偶父母作为共同提取人,强化闽籍家庭在购房过程中的协同支撑能力。

福州公积金新政六大升级:覆盖贷款认定、装修提取等关键环节(图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时限大幅延长:由原规定“自取得规划许可证起一年内申领”,调整为“自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请”,为福州及省内居民修缮老宅、翻建农房提供更充裕的资金周转窗口。

此外,为保障资金安全与制度公平,新政重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发生的住房交易行为,不予受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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