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州四城区公租房12月8日启动配租,轮候家庭可享“容缺受理”便利

记者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获悉,福州四城区2023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将于12月8日至11日分14场次开展。本次配租覆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共面向706户保障家庭提供843套房源,其中一人型557套(含40㎡以下197套)、二人型132套、三人型154套。

配租对象分为三类:一是经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区房管局与民政局联合认定的低保及兜底保障家庭,涵盖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群体;二是低收入家庭,即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21120元(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三是优先配租家庭,包括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等政策明确需优先保障的群体。

所有主申请人须于指定时间前往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现场办理。请携带本人有效银行卡及复印件,依次完成抽签选房、签署《公租房保障家庭授权承诺书》及《公租房租赁合同》。已获实物配租资格或本次列入配租范围的家庭,可自愿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协议生效后即开始发放补贴,且变更后不可逆。

为切实提升福州住房保障服务效能,自12月4日起,福州中心城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时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制”。该机制适用于已取得A、B、E类或兜底保障资格,但尚未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轮候期超六个月的家庭;也涵盖曾承租公租房现已退出但保障资格仍在的有效轮候家庭。

所谓“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核心材料齐全的申请事项,在次要材料暂缺情况下,经申请人书面承诺限期补正,窗口即予先行受理并同步开展审查。补正材料齐全后,将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备案结果。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及周末(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9:00—12:00、13:30—17:30,地点为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房中心”窗口。

需特别说明的是,“容缺受理制”仅限福州住房保障对象适用,非保障对象的普通租赁备案不在此列;每户保障家庭在资格有效期内仅可享受一次该便利服务。

□相关链接

A、B、E类保障对象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福州将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各类人才等纳入分级保障体系,划分为A、B、C、D、E五类。其中:

A类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人户低于1.5倍),且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

B类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单人户低于2倍),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单人户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E类为在福州四城区稳定就业、无自有住房的非四城区户籍常住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同B类,单人户亦须满足年龄要求。(记者 江海)

摘要:福州四城区将于12月8日起开展2023年第三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共706户家庭参与;同步实施租赁备案“容缺受理制”,提升保障效率。

SEO关键词:福州公租房,福州四城区,福州住房保障,福州租赁补贴,福州鼓楼区

SEO描述:福州四城区公租房12月8日启动配租,覆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福州住房保障对象可享租赁备案“容缺受理”,福州公租房、福州租赁补贴政策持续优化。

分享更多
0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