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新规:按月缴纳更便捷,上半年月缴421.2元
记者从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获悉,自2023年12月1日起,福州市及全省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参保与缴费业务已全面移交税务部门统一征管。2024年起,福建全省实行统一的按月缴费机制,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安排,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半年申报缴纳,切实提升缴费灵活性与可负担性。
缴费标准方面,2024年1月至6月,福州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上半年医保费,执行月标准421.2元;下半年(7—12月)缴费金额将根据政策动态调整,届时由福建省医保局与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
在参保登记环节,福州本地新参保人员可通过多渠道便捷办理:线上途径包括“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及“e福州”App,在“医保服务—业务经办—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模块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电子影像(原福州统筹区内续保者免交材料),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在线审核;线下则可持上述证件,前往福州市任一医保服务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基层服务点现场办理。
缴费操作支持两类方式:
一是线上自主申报缴费。参保人登录“福建税务”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闽政通”等政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及合作商业银行渠道,完成缴费基数确认与费用缴纳。
二是银行批扣缴费。税务部门每月定期从参保人指定储蓄账户自动扣款。需注意的是,新参保人员或尚未签订代扣协议的存量参保人,须先至税务服务窗口签署《医保费代扣协议》;自2024年1月起,每月5日前请确保扣款银行卡内余额充足,若当月批扣失败,可及时转为线上自主缴费。
市医保中心特别提醒:未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即视为中断缴费,将暂停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中断超3个月,系统将自动终止其职工医保关系,须重新申请续保并完成缴费后方可恢复权益。
关于中断后的接续与待遇衔接,政策明确如下:
中断不超过3个月(含)的,可按上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补缴后中断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
中断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如补缴,自一次性缴清之日起3个月内,医保待遇按正常参保人员标准的50%执行;如不补缴,则自重新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起,方可按50%比例享受待遇。此前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仍可累计计算。(记者 李晖)
摘要:2024年起,福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实行按月缴费制,上半年月缴421.2元,支持按月/半年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多渠道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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