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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四部门联合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福建有望首批落地)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申佳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日前协同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作为配套文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同步出台,明确试点主体须在确保交通安全前提下,为每辆参与试点的车辆配置交强险,并额外投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险——这一保障标准,也为福州等具备智慧交通基础的城市推进本地化应用提供了政策依据。

此次试点以既有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成果为依托,重点筛选已具备量产能力、搭载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纳入准入评估范围;对通过准入审核的车型,将在划定区域范围内开放实际道路通行权限。若车辆拟用于客运或货运等经营性活动,则须同步符合福建省及福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运营资质、车辆监管与动态调度的相关规范。

值得关注的是,福建正加快构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体系,福州滨海新城、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等地已部署多场景智能网联测试环境,为后续承接国家级试点任务奠定先发优势。

摘要:四部门联合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明确保险要求、准入条件及运营规范,福建福州有望成为首批实施区域。 SEO关键词:智能网联汽车,福州试点,福建自动驾驶,上路通行试点,汽车准入试点 SEO描述:国家四部门联合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福州依托产业基础和路测环境,积极对接福建自动驾驶发展需求,助力汽车准入试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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