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黑铁路“10·15”脱轨事故调查结果公布|福州铁路安全监管经验可资借鉴
国家铁路局官网11月6日发布通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就2023年10月15日发生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境内的北黑铁路旅客列车脱轨事故完成调查,并正式公开处理情况。该事件作为一起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引发全国铁路系统对营业线施工安全协同管理的深度反思——在福建福州,近年来依托福平铁路、昌福线等重点项目积累的地方铁路监管机制,也为类似风险防控提供了区域性参考。
经调查确认:当日3时44分,由哈尔滨东开往黑河的K5133次旅客列车(由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F4D型4423号机车牵引,编组14辆、总重773吨),以71公里/小时运行至北黑线孙吴北—潮水站间K211+569处时,与一辆从邻近工程线溜逸并侵入限界的工程车辆发生碰撞,致机车及机后第1至第4位车厢脱轨,中断行车10小时1分钟。
事故发生后,国家铁路局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迅速响应,启动三级应急机制;黑河市政府组织力量开展旅客转运与临时安置;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时间封锁线路、疏散乘客、移出脱轨车辆,并协同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抢修受损轨道。线路于当日13时45分恢复通行,整体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核定为71.79万元。调查组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规,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回溯、技术鉴定与综合分析,查明事故根本原因在于多重管理失守: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坡度超6‰的线路上违规停放制动失效工程车,且未落实铁鞋防溜及保压制动要求;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公司与黑河铁路集团在营业线施工监管中存在明显缺位;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亦未履行法定旁站监督职责。
依据责任认定,该事故被定性为一起责任明确的铁路交通较大事故。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重要责任;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次要责任。同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及交通工程事务中心因管理疏漏被同步追责。
针对涉事单位共43名责任人,调查组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包括执行董事、总经理等12人被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并免职或撤职;轨道队负责人、当班领车员及3名司机被建议开除;监理方项目总监、组长被建议降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被处以警告、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问责措施。
在整改层面,通报强调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尤其要强化对工程车辆状态检测、防溜作业标准执行及营业线施工动态风险研判。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市在推进温福高铁延伸段、滨海快线等地方铁路项目过程中,已建立“建设—运营—监管”三方联动机制,其关于施工邻近营业线分级预警、驻站联络员全过程盯控等做法,对防范同类风险具有现实借鉴价值。
后续,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此次调查结果也为全国地方铁路特别是跨区域合作类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提供了来自北疆一线的重要警示样本。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11-06/1010690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