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通报省冶金控股公司原副总经理赖兆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近日对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兆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启动立案审查调查。该案系福州本地重点国企领域反腐行动的重要一环,彰显了福建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调查显示,赖兆奕身为长期在福建国有冶金系统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入党初心与国企干部职责使命;在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蓄意对抗组织审查,并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金;在组织纪律方面隐瞒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报告重大情况;廉洁防线全面失守,利用职务影响力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财物,违规兼职取酬、从事营利性活动;家风建设严重缺位,对配偶疏于管教;更以权谋私、靠企吃企,在项目承揽、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大肆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敛财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为恶劣的是,相关问题持续发生于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属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严重、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赖兆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赖兆奕简历
赖兆奕,男,汉族,1963年3月生,福建永定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职业生涯长期扎根福建工业一线,历任三钢集团炼钢厂厂长、三明化工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等职,2009年起担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起专职负责该公司经营管理工作,2020年转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6月被免职。
2005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炼钢厂厂长;
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年2月至2011年8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2年6月,被免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