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紧急响应:严防阿曼SAT2型口蹄疫传入福建
据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告,鉴于阿曼佐法尔省近期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发生SAT2型口蹄疫疫情,为切实筑牢福建省畜牧业生物安全屏障,防范境外动物疫病跨境传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
福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口岸城市,正同步强化对来自阿曼方向的进境货物、运输工具及人员携带物的检疫监管。所有偶蹄动物(如牛、羊、猪等)及其未经有效处理的生皮、毛、骨、肉、脏器、血液、精液、胚胎、奶制品等产品,一律禁止从阿曼直接或间接输入我国,福建各口岸将严格执行该禁令。
旅客不得通过寄递、随身携带等方式将阿曼产偶蹄动物及其制品带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马尾港等入境通道;一经查实,依法予以退回或无害化销毁。

凡抵榕的国际航班、远洋船舶等运输工具,若来自阿曼,其卸载的动植物性废弃物、餐厨泔水等须在福州海关现场监督下完成规范除害处理,严禁擅自倾倒或处置。
对边检、海警等部门在福建沿海一线截获的非法入境阿曼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统一由福州海关牵头实施监督销毁,确保疫情零渗透。
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由海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福建省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加强信息互通与联防联控,提升全链条检疫效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福州海关已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持续强化闽籍养殖企业疫病预警服务。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09-06/100729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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