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场监管部门紧急发布食用盐价格监管提醒函
2023-08-27 12:05:35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
为切实保障福州市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稳定,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6日面向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正式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近期,受外部舆情影响,福州部分商超、生鲜电商及农贸市场出现食用盐集中采购现象。作为福建重要省会城市和东南沿海民生保障关键节点,福州高度重视食盐等基础生活物资的价格平稳运行,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现就规范食用盐及相关商品价格行为,向全市经营者提出如下要求:
1. 严守价格法律底线。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坚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强化内部价格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确保明码标价真实规范。包括福州各大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平台、鼓楼台江等中心区域农贸市场,以及仓山粮油批发市场在内的各类销售场所,均须做到价签清晰、货签对应、标识醒目;严禁在标示价格外加收费用,违规者最高罚款5000元。
3. 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误导性标价等方式诱导消费,一经查实,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4. 坚决制止哄抬盐价行为。严禁捏造涨价信息、囤积货源、散布不实预期,或以其他方式推动食用盐价格非理性上涨,违者最高罚款300万元。
5. 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通过协议、协商或其他方式联合控制食盐供应与定价,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此类行为最高可罚500万元。
即日起,福州全市食用盐经营单位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经提醒仍存在违法价格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情节严重者将在福州本地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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