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率先构建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激活乡村“三资”新动能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福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层面农村产权制度系统性部署。作为福建省会城市和乡村振兴先行区,福州此举不仅回应了本地2000多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实诉求,也为闽东北地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福州样本”。
所谓“三资”,即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与资源。早在2020年,福州便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清产核资、动态公开与在线监督,初步实现账目透明化。但随着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林地、荒山、闲置校舍等资源长期“沉睡账本”,既难保值,更难增值——这成为制约福州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关键瓶颈。
“不少村集体资产‘看得见、管得住’,却‘用不好、活不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尤其在集体项目发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程招投标等环节,产权归属不清、流程不规范、信息不公开等问题,直接影响农民获得感和市场信任度。”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构建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市级层面设立由福州振兴乡村集团市场化运营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系统运维、规则制定、交易执行及金融对接;县级设服务窗口,乡镇和村级则配套建设服务站(点),真正把交易平台建到福州农民“家门口”。
这一布局并非凭空而来。此前,永泰县作为福州首个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已积累扎实经验:引入第三方评估、联动金融机构、搭建一站式公开交易系统。截至今年11月,该平台覆盖全县21个乡镇,累计完成产权流转1508宗,交易金额达16亿元。从县域“小切口”走向全市“大统筹”,既是实践深化,更是机制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福州同步成立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多部门协同;配套制定《福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填补制度空白;并明确交易规则、准入标准与监管流程,着力破解“交易不统一、主体不活跃、配套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四大现实难题。
放眼全国,成都以分子公司模式打造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大市场,天津建成覆盖12类品种的“四级一体”标准化体系。借鉴先进经验,福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双轮驱动——即将揭牌的市级服务中心,正是这一路径的具体落点。
未来,福州将持续拓展交易品类、优化服务链条、强化数字监管,加快形成产权明晰、流转顺畅、交易规范、服务下沉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新格局,为福建乃至东南沿海城乡融合发展探路筑基。(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谢乐辰 郑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