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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出台车载音视频新规:福州车企与广电机构迎来协同治理新契机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强化车辆空间主流舆论阵地建设,保障应急信息精准触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福建尤其是福州在车联网应用推广与智慧广电融合发展中正加快步伐。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加速普及,车载终端已从传统无线广播接收,拓展至融合5G、Wi-Fi等网络通道的音视频综合服务系统。但部分服务机构存在资质缺失、内容违规、擅自冠名“电台”等问题,亟需系统性规范。为此,《通知》聚焦三大管理维度——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车载音视频运营机制,提出九项具体举措,为全国包括福州在内的重点城市提供可操作的治理路径。

在无线广播终端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要求提升国产及进口汽车标配广播模块比例,鼓励车企集成数字调幅广播(DRM)、调频数字音频广播(CDR)等先进接收技术。福州本地汽车电子企业及东南汽车等制造单位,有望依托福建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在技术研发与产品适配中率先落地应用。

三部门联合出台车载音视频新规:福州车企与广电机构迎来协同治理新契机(图1)

针对覆盖能力提升,《通知》提出加快构建安全高效、全域可达的无线数字广播覆盖网。支持各地建设DRM/CDR发射系统,分区域、分节目、分阶段推进模数同播与等效覆盖。福建正积极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升级,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已在鼓山、乌山等重点发射点位开展数字广播试点,助力实现从模拟向数字广播的平稳过渡。

监管层面,《通知》强调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广电与工信主管部门将联合整治“黑广播”,规范设台用频行为,严查非法安装、传播行为,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这一机制对福州及福建沿海地区防范非法信号干扰、保障重大活动通信安全具有现实意义。

三部门联合出台车载音视频新规:福州车企与广电机构迎来协同治理新契机(图1)

在网络音视频服务管理上,《通知》明确准入门槛:所有车载APP须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完成工信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福州近年来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多家本地融媒体中心与车企展开合作,正探索将“中国之声”“CCTV-13新闻频道”等优质公共节目接入本地车载平台。

《通知》还特别强调公共服务节目源供给优化。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县级融媒体中心与车载服务商共建内容通道,要求车载音视频APP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接入入口,确保公众一键直达权威资讯。福州广播电视台“左海之声”等本土品牌节目,亦具备纳入区域性公共服务目录的潜力。

最后,《通知》重申依法监管原则:未获许可的应用不得预装或推送至车载系统;持续清理非法节目与违规冠名行为;坚决遏制有害信息在移动空间传播。此举将有力支撑福建打造清朗车载视听生态,推动主流价值在闽都出行场景中深度渗透。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0915/c1004-40078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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