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主注意!市场监管总局新规10月施行,严打“冒牌央企”乱象
福州及全省各类市场主体需重点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完成《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并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聚焦名称登记源头治理,尤其强化对混淆视听、攀附权威类名称的监管——福建企业在申报字号时,须严格规避使用易引发公众误认的表述。
根据新规,三类行为被明令禁止:一是擅自使用涉及国家重大战略导向的词汇,诱导公众误判企业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存在关联;二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其它欺诈方式完成自主申报;三是刻意模仿同行业已具一定影响力的在先企业名称(含简称、字号等),造成市场混淆。福州工商登记窗口近期已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提醒本地创业者审慎拟定企业名称。
针对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样的特殊情形,《办法》要求必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从严审核,审批标准进一步收紧。这一调整对福建区域内拟跨省拓展、提升品牌层级的中小企业尤具现实指导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假冒国企、央企问题已成全国性治理重点,福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亦加强了日常巡查与线索协查。据人民网财经报道,仅今年7月以来,已有超20家中央企业集团密集发布“打假”声明,累计披露百余个被仿冒主体信息,涵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华润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知名央企。其常见违法手段包括伪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冒用干部职工身份、开发虚假APP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为筑牢防线,国务院国资委自2021年起分三批公布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认定823家所谓“央企子公司”均为非法主体,与任何中央企业均无隶属、股权、投资或业务关系。福建省企业及消费者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官网“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免费核验目标企业是否真实隶属于央企体系,查询内容包括归属央企名称、产权级次、注册地、注册资本及最大央企股东持股比例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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