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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26条硬举措强化用地用海用矿保障 助力经济“开门红”

人民网福州1月16日电(江苇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福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力支撑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立足福建实际,聚焦资源要素供给堵点难点,系统提出8个维度共26项务实举措。

在国土空间支撑方面,《通知》明确加快全省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审批进度,确保承诺类项目落地空间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或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对已列入正在报批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允许通过编制选址论证报告方式核发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推广“用途留白”机制,提升乡村地区规划弹性,并支持依规动态更新规划数据库,依法高效办理后续用地与规划许可手续——此举在福州都市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等重点区域尤为关键。

围绕管控指标统筹,《通知》要求科学分阶段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各地须为“十五五”“十六五”发展分别预留不少于35%、25%的空间;2025年年度增量用地规模中,至少保留6.4%用于应对不确定性需求。文件还细化基础指标分配规则、预支比例及奖励办法,优化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路径,推动实现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针对福建部分沿海县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出现倒挂问题,提出岸线保护与开发协同治理方案。

用地审批效率再提速。《通知》对穿越城镇开发边界的公路、粮食储备库、污水处理设施、能源矿山、“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征地流程予以明确;对立项核准文件过期或需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情形分类规范报批路径;同步启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并首次就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用地管理作出指引,参照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标准执行。

低效用地盘活成为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存量更新的重要抓手。《通知》要求全省统一建立低效用地认定标准,鼓励以产业社区模式推进混合功能改造,支持司法重整方式激活闲置资产,构建“防火墙”式退出机制,并依托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奖惩。

陆海统筹迈出新步伐。针对新旧海岸线之间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通知》实行分类处置:已办结土地手续的,可直接延续办理后续权属登记;尚未确权的沿海农民自建房、祠堂、宗教活动场所及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由市县政府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稳妥处置。同时,简化公益类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支持海洋科教、生态监测等民生导向用岛。

矿产资源保障同步加力。福建将全面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基础性区域地质调查,聚焦锂、钨、稀土等战略性矿种开展重点勘查;对现有矿山深部及上部资源潜力区,探索免予办理探矿权的便捷通道,切实提升省内资源自给能力。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知》推行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优先覆盖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提质、工业厂房功能提升等民生类更新项目;下放“三合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权限,改由对应层级矿业权审批机关组织实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再升级,“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在福州新区、厦门自贸片区等先行区域加速落地。

监管体系同步筑牢底线。《通知》在生态红线监管、规划许可合规性审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海岸线与海岛保护、矿产开发全过程监督等方面提出刚性要求,推动矿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为福建山海协同、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自然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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