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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共筑法治福州——写在第十个“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核心提示:

宪启民,法兴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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