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及福建全省发力园区提质增效:17条新政推动企业入园进区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空间体系,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商务厅与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强化综合服务、加大财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五大方向,系统提出17项务实举措。政策聚焦提升园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与开发运营水平,进一步夯实福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基础,也为福州等重点城市产业园区能级跃升注入新动力。
在空间整合方面,《措施》明确以“产业集聚、空间集中、发展集约”为原则,引导环保要求高、要素依赖强的制造业项目向合规园区集聚。各地市须制定产业园区整合提升专项方案,支持以国家级开发区及优质省级开发区为龙头,托管整合周边符合条件的园区资源。同时,在福州都市圈及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一批聚焦龙头企业配套、青年创业孵化与跨区域产业承接的小微企业园区;结合“低散乱”整治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推进乡镇工业园和村级工业集聚点的更新升级。
用地保障机制全面升级。《措施》要求将园区工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对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优先推行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允许企业灵活选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或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地方式;园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所在设区市统一调度保障;涉及用林审批的项目,由市县优先保障,确有缺口的可依规申请省级林地指标调剂。
同步衔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自2022年7月6日起公告出让的新建工业用地,其容积率下限在原省定标准(不含容积率低于1.0的特殊行业)基础上整体上浮超10%;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上限则由各市、县(区)依据详细规划、产业类型及区域发展阶段科学核定。
政策还强调空间归集导向:严格控制园区外零星工业用地新增,引导现状分散工业用地有序向合规园区腾挪;鼓励统规统建高标准厂房;并持续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向福州新区、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等重点园区高效集聚。(章巧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