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聚焦药品流通监管提质增效,福建全省2023年监管数据公布
在2023年福建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之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福州召开专题通报会,系统发布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年度工作成效。一年来,福建药监系统深入贯彻“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统筹推进药品经营、使用及网络销售等全链条监管,持续夯实药品流通高质量发展基础。
围绕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各级监管部门打出“检查+整治+执法”组合拳。全年共完成药品批发企业(含零售连锁总部)检查352家次、零售药店1.13万家次、医疗机构1.1万家次;立案查处934起违法案件,依法吊销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力守护了榕城乃至全省百姓的“药箱子”安全。
针对麻精药品这一高风险品类,福建省药监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覆盖生产、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累计检查麻精药品生产企业5家次、批发企业59家次、零售药店超3600家次,并会同卫健、公安部门对3416家医疗机构开展联合督导。期间查实未凭处方售药、执业药师缺岗等违规行为31起,依法吊销1家零售企业许可资质。
立足福州作为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永久举办地的优势,福建加快构建药品网络销售智慧监管体系。全省共检查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4家次、网络销售企业3538家次,推动企业主动报送信息5202份,核查处置风险线索237条,办结相关案件15起;其中3起典型案例入选国家药监局年度药品网络销售执法范例,彰显福建监管实效。
着眼基层能力短板,福建创新推行“巡回式现场教学+实战化带教训练”机制。各设区市及县(市、区)药监队伍紧扣“建强一支能打硬仗的监管铁军”目标,通过队伍组建、分级培训、岗位练兵同步推进,在福州试点基础上形成覆盖全省的“一体化联动、一盘棋推进”工作格局,基层药品流通监管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坚持问需于企、服务靠前,省药监局组织专班赴福州高新区、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区及省内大型医药集团、连锁总部开展实地调研,累计召开政企座谈4场,精准对接40余家企业的现实诉求。在此基础上,探索推广“集团多仓协同配送”“连锁门店电子化调拨凭证”“区域药品动态调剂”等创新模式,加速推动福建药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下一步,福建省药监局将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本省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与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管与靶向抽检协同发力,从严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违规网售等行为,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线。(记者 卢金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