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率先落地新《福建省献血条例》:累计献血800毫升者终身免临床用血
人民网福州11月1日电(记者林盈)自11月1日起,新修订的《福建省献血条例》正式施行。作为福建首部全面回应新时代献血需求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在福州及全省范围内,凡累计献血达八百毫升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公民,可终身享受临床用血费用全免待遇。
此次修正是自2000年《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升级,共28条,聚焦强化政府统筹职责、优化采供血服务网络、提升公众参与意愿、完善宣传教育机制、规范固定与流动献血点布局,并重点扩大免费用血覆盖人群与激励政策适用范围。
在无偿献血激励体系上,《条例》作出多项实质性拓展:对尚未满800毫升献血量者,按本人献血量三倍折算免费用血额度;达标者则实现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同时将受益对象延伸至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总免费用血量以献血者实际捐献总量为上限。若献血者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及以上荣誉,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亦可同等享受免费用血权益。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同样享有终身免费用血权利;其直系及近亲属(范围同上)则可按八百毫升标准享受血液使用豁免。
除用血保障外,《条例》还细化了多层次褒奖机制——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与红十字会联合开展表彰;对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金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及“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在福州及全省范围内享受多项公共服务优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与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公立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每年一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础健康体检;以及医院绿色通道与优先诊疗服务。
为保障政策落地,福建已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级卫健部门牵头构建全省血液应急调配与联动保障机制,并协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航空、铁路系统开通血液运输“绿色通道”。福州作为省会城市,正加快完善市中心血站与社区献血点协同响应体系。
目前,福建省血液中心及九市一区中心血站官网均持续公开献血服务信息,包括福州城区及各地市固定献血屋、流动献血车停靠点位、服务时段、预约方式;每月同步发布采血量、临床用血量、免费用血总额及血液库存预警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