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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福建福州持续强化法治守护

在福州某社区,居民李女士曾因拒绝录入人脸信息被拦在门禁外;刚在本地健身APP浏览私教课程,转头就收到鼓楼区某器械门店的定向推广短信;就诊于福建省立医院后,竟接连接到数通“医保续保”营销电话……这些发生在福建百姓身边的场景,折射出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紧迫性。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两年来,从执法落地到司法实践,再到制度配套,我国个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日趋严密——福建多地已将该法落实纳入数字政府建设与“e福州”平台合规评估重点。

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公安部连续多年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获取、买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8月,全国共侦破此类案件3.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万名。在福建,网信、公安、工信、邮政管理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对APP违规收集、快递面单信息裸露等高发问题实施靶向治理。

今年9月,国家网信办通报某知识服务平台存在多项违法情形: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信息、未明示规则、未提供账号注销功能、注销后未及时删除数据等。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该平台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处理行为。此前,海南省网信办亦通报23款APP存在同类问题;而在福州,市网信办联合市大数据委对本地政务类及民生服务类APP开展专项合规检查,推动“最小必要”原则落地见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第六批通报中,多家涉闽运营主体因过度索权被点名;国家邮政局在福建试点“隐私面单”全覆盖,福州、厦门等地快递企业均已实现收寄件信息自动脱敏处理。

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福建福州持续强化法治守护(图1)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司法保障持续深化

黑龙江哈尔滨市民王某某起诉某短视频平台一案颇具代表性:其使用微信登录时,系统强制获取昵称、头像、地区及性别等信息,且即便未勾选“好友关系同步”,仍能在APP内查看微信好友动态。法院终审认定,“地区、性别”及“微信好友关系”虽不构成隐私,但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保护的个人信息范畴。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韩旭至指出:“该法填补了原有法律体系空白,使个人信息权益获得独立、系统的司法确认。”在福建,福州互联网法庭已受理多起类似纠纷,并将典型判例纳入“数字福州”普法资源库。

检察公益诉讼正成为关键补充力量。江苏无锡某健身房强制刷脸入场、擅自用客户照片替代生物识别并拒删信息,当地检察院据此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改。最高检披露,仅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超6000件。福建检察机关亦在福州、泉州等地启动专项监督,聚焦教育、医疗、物业等民生高频场景。

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福建福州持续强化法治守护(图1)

完善制度支撑体系,夯实长效治理基础

《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起“告知—同意”“目的限定”“最小必要”等核心原则,并对“大数据杀熟”、跨境传输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但要真正落地,还需配套规则细化支撑。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文件,已成为各地网信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工信部早在2021年即要求企业公示“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及“第三方共享清单”,并在APP二级菜单中开放查询入口。

2022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实施规则》出台,鼓励处理者通过权威认证提升合规能力;近期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亦强调: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须取得个人同意或符合法定例外情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周辉研究员表示:“当前配套立法加速推进,执法标准日益统一,跨部门协作机制也在实践中不断优化。”

本报记者 金 歆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11-02/10104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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