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落地实施:福州环保工作者热议“厦门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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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聚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级地方法规,该《条例》系统整合了厦门多年来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着力破解当前管控制度与上位法衔接不畅、执行标准不一等现实难题,也为福建其他城市如福州推进精细化生态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3月11日上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胡军走进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全面解读这部具有标杆意义的地方性法规,并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据胡军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核心内容涵盖五大维度:健全统筹管理机制、规范管控方案编制流程、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深化成果应用落地、优化全过程监管模式。其目标在于构建覆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闭环体系,以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持续擦亮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这一福建样板。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建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理清单”。该清单以全市134个管控单元为基本空间单元,综合集成最新分区管控成果、政策文件、国土空间规划及环评结论等多元数据,通过图文结合形式,逐单元梳理环境准入、污染防控、生态修复等差异化要求,形成“一单元一策略、分类分级精准施策”的立体化管理体系。

对企业而言,这项改革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过去项目选址常因环境合规性不确定而反复论证、耗时漫长;如今只需登录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系统”,输入行业类型,系统即可智能匹配推荐地块,并同步生成空间分析报告与初步环保意见,大幅压缩前期决策周期——这一数字化服务模式,正成为福建推动营商环境与生态治理双提升的生动缩影。
(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文章来源:http://fj.people.com.cn/n2/2026/0312/c181466-415215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