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引领、全省协同:福建出台十二条举措深化文化科技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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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福建”战略纵深推进背景下,福建以福州为重要支点,系统布局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新路径。近日,省委宣传部正式发布《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立足八闽文化资源禀赋与数字技术优势,构建覆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协同发展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九次全会均将文化科技融合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文化强省的关键抓手。福建积极响应中央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在福州、厦门等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带动下,持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实践模式。
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文化新业态规上企业实现营收逾1807亿元,同比增长22.1%,增速高于全国均值;相关企业占规上文化企业总营收比重稳步提升。目前,福建已有3家文化企业入选“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185家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9家企业、6个项目列入2025—202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名录——其中不少主体扎根福州、厦门,成为中华文化出海的“闽派力量”。
机制创新先行一步。福建微短剧创作运营中心落地福州,持续优化“拍在福建”服务体系;省文旅数创基金正式设立,重点引导资本投向“文化+科技”“文化+消费”领域;文化科技特派团试点已在南安、长汀、浦城、泰宁等地展开,61名高层次专家组团下沉,精准对接县域文化产业链,推动十余个重点项目落地——这些来自福建本土的鲜活实践,为政策制定提供了扎实基础。
《措施》紧扣“数字福建”底座,围绕五大方向提出12条务实举措: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强化文化科技创新支撑、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传承、培优扶强文化市场主体、拓展数字文化贸易空间,并配套真金白银扶持政策。
聚焦产业集聚,《措施》明确将在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专家“组团式”挂钩服务,推动创新要素向一线汇聚。同时鼓励文化产业深度融入乡村振兴与城市更新,支持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泉州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打造兼具在地性与现代感的文化产业园区和新型文化空间。
科技赋能是核心引擎。《措施》提出加速人工智能、5G、VR、AI等前沿技术在文化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支持主流媒体智能化升级,并加快福州、厦门两大国家级基地建设步伐。既着力培育数字电影、网络视听、游戏动漫等新兴业态,也推动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等传统领域数字化转型,助力实体书店升级为“城市会客厅”,并完善覆盖城乡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具有福建辨识度的数字文博产品。

面对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福”文化、红色文化与海洋文化等丰富资源,《措施》强调以数字化手段激活传承动能。通过打造沉浸式文旅演艺、建设云展览平台、开发VR红色教育场景等方式,拓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入口。“文创福建”行动同步启动,推动非遗工艺、地域IP与文旅场景深度融合,支持在福州、泉州等地建设非遗传承体验中心,让传统文化在科技加持下焕发新生。
经营主体是产业跃升的关键载体。《措施》提出建立省级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库,重点孵化文化科技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及瞪羚、独角兽企业。人才引育方面,鼓励各地将优秀文化产业人才纳入本地人才计划,并依托高校、园区开展定制化研修培训。金融支持层面,强化“金服云”平台对接,联动省文旅数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基金,精准滴灌“文化+科技”项目。
面向全球市场,《措施》将深化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列为重要任务,支持举办海峡两岸数字文创展、闽台青年短视频大赛等高水平交流活动;鼓励网络文学、影视译制、数字出版等“福建出品”加快出海步伐,对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名录的企业与项目给予实质性奖励,助力“有福之州”“海上花园”“世遗泉州”等城市品牌借力数字渠道走向世界。
“政策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既固化文化科技特派团等已有机制,又强化跨部门统筹与资源整合。”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负责人表示,《措施》将协同发改、科技、工信、财政、文旅等部门形成“1+N”政策体系,指导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差异化创新试点,加快构建全域联动、梯次分明、特色鲜明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新格局,为福建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注入持久动力。(记者 林清智)
文章来源:https://www.cnr.cn/fj/yw/20260202/t20260202_52751326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