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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粮农迎来新保障:全国推行稻谷、小麦、玉米全成本与收入双保险

福州5月23日讯(记者李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起,包括福建在内的全国各省份同步落地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与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为东南沿海粮食生产主体注入稳定预期。

根据新规,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投入——含种子、化肥等物化成本,土地流转费用及人工支出;种植收入保险则以“价格×产量”为核算基础,直接兜底农户因市场波动或减产导致的收入缺口。政策面向全省所有种粮主体,涵盖福州周边家庭农场、闽北合作社及闽南小农户等多元经营类型。

在财政支持层面,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保费补贴达45%,东部地区(含福建)为35%;省级财政须承担不低于25%的配套比例。涉及中央单位承保业务的,其所在地补贴标准依区域执行,其中福建属东部地区适用35%中央补贴率。

保险责任设计更贴合实际农情:完全成本保险全面覆盖台风、洪涝、稻瘟病等福建常见自然灾害与生物灾害;种植收入保险则重点应对价格下行与单产异常波动双重风险。费率制定坚持保本微利原则,由承保机构结合区域风险特征科学厘定,确保公平合理。

业内专家指出,该政策在全国范围铺开,尤其强化了像福建这样耕地资源有限但复种指数高、市场敏感性强的省份的风险缓释能力,对稳住种粮农民“钱袋子”、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具有深远意义。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4/0523/c1004-4024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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