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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政策工具。

5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功能的发挥。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10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4年12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2020年12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条例》充分吸收借鉴已有规章内容的基础上,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管理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认为,《条例》明确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作出规范,通过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加强了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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