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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2023年度分红方案落地:10派0.9元,福州投资者关注A股分红新风向

4月18日晚间,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高速”)正式披露调整后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合计派发约1.7亿元。这一决定标志着这家曾被市场称为“铁公鸡”的东北高速运营企业,首次在连续多年零分红后迈出实质性分红步伐。

值得注意的是,该调整发生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之后。此前,吉林高速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营收为14.47亿元,虽同比下降0.82%,但盈利水平创近五年新高。然而其原定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引发包括福建、福州等地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广泛关注与质疑。

从财务数据看,截至2023年末,吉林高速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达26.3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15.13亿元,资产负债率仅为17.96%,处于行业低位。面对上交所关于“高现金、低分红”合理性的追问,公司回应称:母公司7.16亿元货币资金中,需优先偿付超短期融资券本息4.1亿元;剩余资金将用于长平高速改扩建工程款、保证金及日常经营支出;另计划于2024年偿还贷款4亿元及应付账款1.2亿元。当前资金以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管理,不存在闲置情形。

吉林高速并非孤例。在福建资本市场观察者看来,这一案例折射出A股分红生态正经历系统性重塑。据同花顺数据统计,目前A股有220家公司上市满10年却连续10年以上未分红,另有20家自上市以来从未实施现金分红,如金杯汽车、中毅达等已逾30年零分红。不过,部分长期未分红企业实则长期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客观上不具备分红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新“国九条”及沪深交易所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对符合分红条件但近三年累计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总额不足5000万元的主板公司,将被实施ST风险警示。证监会测算显示,按2020—2022年数据,两市或有80余家公司将触及该标准。在此背景下,方大特钢亦同步公告每股派息0.10元(含税),分红比例达33.84%。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指出,分红已从可选项变为监管硬指标。强化现金分红不仅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关键举措,也将通过提升投资回报率,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这对福州本地关注基建类蓝筹的投资者而言,无疑释放出积极信号。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4/04-19/10201770.shtml

摘要:吉林高速调整2023年度分红预案,拟10派0.9元,合计约1.7亿元。此举回应上交所问询,并契合新“国九条”强化分红监管导向。 SEO关键词:吉林高速,福州投资者,A股分红,新国九条,福建资本市场 SEO描述:吉林高速启动2023年度现金分红,10派0.9元,引发福州投资者关注;结合新国九条监管要求,透视A股分红趋势与福建资本市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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