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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养犬新规落地:2025年1—2月集中登记,六城区同步启动“狗证”办理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福建省首部聚焦城市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以“小切口”立法回应群众对文明养犬的普遍关切,标志着福州养犬管理全面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

为保障政策平稳过渡,福州市城管委明确:2025年1月至2月为全市养犬集中登记期。期间,市民可前往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等六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就近选择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办理;同时,“e福州”“福城管”APP已开通线上登记通道,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市城管部门还将派驻干部下沉一线,协助基层开展登记指导与信息录入。

福州养犬新规落地:2025年1—2月集中登记,六城区同步启动“狗证”办理(图1)

根据《条例》,福州养犬实行强制登记制度。养犬人须先至农业农村部门指定动物诊疗机构完成狂犬病免疫接种并采集身份识别信息,取得免疫证明后10日内,向所在地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单位将被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个人罚款500—1000元;逾期不改者,犬只将被没收并送交收容留检所。

值得注意的是,租户养犬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即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可申请登记。此外,《条例》明确福州实行“一户一犬”原则,且仅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拥有固定住所并独立居住的自然人申请。对于《条例》施行前已饲养的犬只,属禁养名录范围的,须于2025年2月底前迁出或送交收容所;超数量饲养非禁养犬的,可在60日内补办登记手续。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同步发布《福州市城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涵盖藏獒、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等32类烈性犬及体高超71厘米的大型犬,覆盖福州主城区及长乐区全域。此举既体现对公共安全的审慎考量,也凸显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在基层治理中强化风险前置管控的务实路径。

在监管机制上,《条例》首次将养犬管理纳入福州基层治理体系。街道、乡镇需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村(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企业须协同开展宣传劝导、纠纷调解与不文明行为制止,并可组织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市民发现违法养犬行为,可通过市城管委公布的渠道投诉举报,相关部门须及时核查处理。

针对日常高频问题,《条例》细化行为规范:携犬外出须佩戴犬牌、使用不超过1.5米束犬绳;乘坐电梯或楼梯时应佩戴嘴套、怀抱或装笼;即时清理犬粪并投入专用容器;禁止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牵领;严禁使用伸缩绳、遗弃犬只、占用公共区域饲养等。同时明确,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全面禁入;商场、餐厅、候车室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除专设犬只服务区外,亦不得携犬进入。

对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检查等行为,《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城管委表示,将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优化信息系统、打通寻犬领养救助渠道,推动福州养犬管理从“管得住”向“管得好”升级。

福州养犬新规落地:2025年1—2月集中登记,六城区同步启动“狗证”办理(图2)

福州此次立法并非孤立动作,而是融入福建全省加强城乡精细化治理的整体部署。随着元旦起正式实施,这项立足福州实际、兼具刚性约束与人文温度的法规,有望为全省其他设区市提供可复制的“福州样本”。

摘要:《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施行,福州六城区将于明年1—2月集中开展犬只登记,实行“一户一犬”、禁养烈性犬、线上+线下双轨办理。 SEO关键词:福州养犬条例,福州狗证办理,福州禁养犬名录,福州城管委,福建地方性法规 SEO描述:福州养犬条例2025年1月施行,福州狗证办理启动集中登记期,涵盖福州禁养犬名录、线上登记流程及六城区服务网点,由福州城管委牵头落实,属福建地方性法规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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