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对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共有6个部分、17条措施,明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从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组织实施、深化减负增效等提出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机制愈加健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氛围日益浓厚;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收入待遇合理保障,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切实增强,为民爱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职业体系
1.明确人员范围。本意见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规范相关部门(单位)多头设岗招聘行为,此前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公开招聘规定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级层面统筹原招聘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经费予以保障。
2.严格政治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建强社区“两委”班子,做到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于治理、群众信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注重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培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备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