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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基层治理再升级:中办国办出台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专项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作为首个聚焦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级政策文件,该意见对夯实城市基层治理人才基础、提升福建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具有里程碑意义——尤其为福州正在推进的“近邻党建”和“智慧社区”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意见全文涵盖6大板块、17项具体举措,系统部署了队伍建设的总体方向、重点任务与组织保障。其中,职业体系构建、专业能力提升、管理制度优化、激励保障强化成为四大核心抓手;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为一线社区工作者减负增效、赋能提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米”,更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直接来源。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仅关系人民安居乐业与社会长治久安,更关乎党的执政根基是否牢固。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这支扎根福州街巷、服务八闽百姓的骨干力量,正迎来制度化、专业化发展的关键窗口期。

一、总体要求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为民导向、专业路径与严管厚爱相结合,加快构建职责清晰、培训常态、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职业发展生态,锻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结构优化、群众信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新时代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力支撑。

力争用约5年时间,实现职业体系全面成型、能力培训常态覆盖、管理制度科学高效、待遇保障合理到位、尊崇氛围蔚然成风;推动社区工作者政治素养、实战本领、服务作风持续提升,队伍年龄、学历、来源结构不断优化,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显著增强,在福州乃至全省形成“干在一线、优在一线、荣在一线”的鲜明导向。

二、健全职业体系

1. 科学界定人员范畴。本意见所指社区工作者,系在城乡社区专职从事党的建设、综合治理、民生服务等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专职干部(统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以及由设区市或县(市、区)统一招录、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的专职社工。在福州,此类岗位已纳入市级统筹招聘计划,杜绝多头设岗;原由职能部门单独聘用的网格员等人员,符合条件者可按程序转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关经费由县级财政统一归口保障。

2. 突出政治标准首位要求。始终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准入“硬门槛”,优先吸纳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的优秀人才。注重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建强“两委”班子,确保其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治善为、群众公认。福州等地已率先建立社区书记后备人才库,并明确从表现突出的专职社工中定向培养“两委”后备力量,推动基层骨干梯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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