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系统“关键少数”落马:江智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摘要: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江智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中共福州市委批准,福州市纪委监委对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江智文展开立案审查调查。作为土生土长的福建福州人,江智文长期在本地多个重要岗位任职,最终却背弃初心、突破底线。
调查显示,江智文理想信念坍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品;在福州主政多年期间,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不正当收益;生活作风失范,且毫无纪法敬畏之心,将医保监管权异化为个人牟利工具,在用地审批、工程承揽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违纪违法行为持续至党的二十大之后,属顶风作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福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智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一律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江智文简历
江智文,男,汉族,1971年2月生,福建福州人,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入党。
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任闽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闽侯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闽侯县委常委,青口投资区党工委书记;
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任闽侯县委常委,青口投资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马尾区委常委,琅岐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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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通报福州市医保局原党组书记江智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福州反腐持续深化,释放严的信号。

